什么是 Huber 公式?
Huber 公式将原木视为圆柱体,其直径等于原木长度中点处的直径,以此计算体积。只需测量一次直径,对于常见锯材原木,误差在百分之几以内,因此斯洛伐克、捷克、德国、奥地利和法国的单根原木检尺均以此为基础。欧洲标准 EN 1309-2 将其规定为无国家规则时采用的默认方法。
公式
V = π/4 · d² · L
V = 体积,单位 m³ · d = 长度中点处的直径,单位米 · L = 长度,单位米。直径以厘米表示时:V = π/40,000 · d² · L。
计算示例
一根中央直径 30 cm、长度 4 m 的原木:V = 3.1416 / 4 · 0.30² · 4 = 0.283 m³。
使用地区
德国——RVR 规则,根据中央直径计算去皮实积,以立方米表示。奥地利——按 ÖHU 贸易惯例和 ÖNORM L 1021 使用中央直径。法国——NF B53-020 标准(按中央直径计算圆柱体体积,直径向下取整至整 cm)。爱尔兰——采用带皮中央直径。匈牙利部分使用(硬木材按中央直径计算,软木材采用小头直径材积表),波兰也部分使用(长原条按中央直径计算,较短原木按小头直径计算)。斯洛伐克和捷克——STN 和 ČSN 48 0009 标准的基础。
常见问题
Huber 公式的准确度如何?
对于形状为抛物面的原木,计算结果准确;对于常见原木,误差在百分之几以内。根部膨大明显的根段原木误差最大。
测量带皮直径还是去皮直径?
取决于合同和标准。交易体积通常采用去皮体积,可直接测量去皮直径,也可从带皮直径中扣除双倍树皮厚度。
Huber 与 STN/ČSN 48 0009 有何区别?
STN 和 ČSN 标准以 Huber 为基础,但采用查表法确定体积:直径向下取整至整厘米,长度向下取整至整分米,材积表已按树种考虑树皮扣除量。
欧洲标准中是否提到了 Huber 公式?
是的。欧洲标准 EN 1309-2(原木 – 测量和体积计算要求)规定,在没有国家或地区规则时,将原木视为圆柱体,根据中央直径和长度计算体积 – 即 Huber 公式。直径以厘米(centimetres)为单位向下取整,长度以米(metre)为单位向下保留一位小数。
